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各省2021年信用建设工作要点(第一批)

各省2021年信用建设工作要点(第一批)

发布时间: 2021-03-30| 中财国信信用认证有限公司| 政策法规| 访问次数:1270

  近日,陕西省、河北省、江苏省和云南省发布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四省工作要点“关键词”对比:

  与此前源点十大展望基本一致:

  展望一加快推动社会信用法律建设

  展望二纵深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展望三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

  展望四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和公信力提升

  展望五继续推动开展“信易贷”建设

  展望六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

  展望七加快推动信用管理师职业扬帆启航

  展望八推动跨区域信用合作高质量发展

  展望九大力宣传诚信文化活动

  展望十积极推出第三批信用建设示范城市

  工作要点

  陕西省              

  一、依法规范推进信用法制建设

  加强理论研究。扎实推进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推进地方信用立法。

  二、依法建设完善信息共享服务体系

  建立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公示。扩大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应用范围。健全和完善信用修复机制。

  三、依法提升信用监管能力

  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持续深化信用监管改革。加强失信约束。大力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支持信用服务业发展。

  四、依法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提升服务经济能力。支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改善民生能力。

  五、不断提升协同创新能力

  加强组织保障。抓好试点示范。加强宣传培训。

  河北省        

  完善全省信用信息“一张网”。

  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工作。

  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

  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

  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

  健全完善信用修复机制。

  创新“信易+”场景应用。

  加强城市和县域信用建设。

  打造河北特色信用应用。

  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

  加强信用宣传教育培训。

  江苏省        

  一、强化法治引领,推动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

  1.做好《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制定出台和宣贯工作。

  2.规范全省失信约束措施。

  3.提请省政府出台江苏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4.推动信用监管措施落地落实。

  二、强化系统支撑,推进省市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

  5.完善提升省级信用信息枢纽支撑能力。

  6.持续深化信用信息互通共享。

  7.持续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三、强化管理创新,聚力打造新型信用监管行业示范

  8.大力推广政务服务信用承诺。

  9.规范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10.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

  11.持续完善信用修复机制。

  四、强化惠民便企,形成江苏“信易贷”特色品牌

  12.强化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省市“信易贷”平台支撑。

  13.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在金融领域应用力度。

  14.创新产品服务提升我省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

  五、强化政务诚信,促进重点领域失信治理取得实效

  15.深入推动政务诚信建设。

  16.持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17.完善政务诚信建设监测评价机制。

  18.推进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六、强化示范试点,深化长三角信用合作

  19.全力开展第三批全国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20.组织开展县级地区信用建设试点。

  21.深化长三角信用合作示范区建设。

  七、强化需求培育,加快构建市场化信用服务体系

  22.不断强化信用服务机构管理。

  23.持续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和示范创建。

  24.持续举办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

  25.培育信用管理职业人才。

  八、弘扬诚信文化,开展丰富多彩的诚信宣传培训活动

  26.提升信用网站和公众号运维水平。

  27.多渠道开展信用宣传。

  九、强化支撑保障,夯实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基础

  28.完善组织协调机制。

  29.持续组织做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工作。

  30.规范高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

  云南省        

  一、夯实基点,全面提升数据归集共享能力

  (一)提升平台建设能力。

  (二)提升数据归集能力。

  (三)提升数据共享能力。

  (四)提升公共信用产品供给能力。

  二、把握重点,深入推进信用应用

  (五)深入推进信用承诺制。

  (六)深入推进信用监管。

  (七)深入推进信用融资服务。

  (八)深入推进信用场景应用。

  三、突出难点,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九)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十)持续推进个人诚信建设。

  (十一)持续推进城市信用建设。

  (十二)持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持续推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四、聚焦热点,着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十四)着力完善长效机制。

  (十五)着力加快信用立法。

  (十六)着力开展信用治理。

  (十七)着力深化信用合作。

  (十八)着力优化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