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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50争30工作方案》印发

发布时间: 2020-05-19| 来源:邢台日报| 信用动态| 访问次数:992

  ■建立信用综合监管标准体系,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分级分类监管

  ■推进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嵌入政务服务、部门监管系统和业务流程,“即时核查、自动反馈”,实现联合奖惩措施市县两级落地全覆盖。

  ■健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突出重点领域失信治理

  本报讯(记者郭文静通讯员韩志刚)近日,我市印发《邢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50争30工作方案》。我市将构建信用监管制度体系,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赶超发展,2020年城市信用监测排名确保进入全国前50名,争取进入全国前30名。

  我市将建立信用综合监管标准体系,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分级分类监管。统筹使用各级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科学精准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在财政资金补助、审批服务、评优评级等更多领域查询信用信息、使用信用报告、应用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形成系统完备的信用评价标准体系。还将推进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嵌入政务服务、部门监管系统和业务流程,“即时核查、自动反馈”,实现联合奖惩措施市县两级落地全覆盖。

  《方案》指出,要实施政务信用承诺改革,建立审批服务信用承诺制度,分类实施容缺受理型、容缺预审型和告知承诺型信用审批,探索建立以审批替代型承诺为核心的信用承诺体系,推动审批替代型、主动自愿型、行业自律型、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全覆盖,推进“政务用信加速办”。要开展信用承诺,依法依规规范、公开各类信用承诺,将书面信用承诺履约情况纳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

  健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完善落实相关领域“红黑名单”认定、退出和奖惩制度,及时认定发布并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加强对黑名单的治理,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和修复,降低黑名单比例。

  《方案》指出,要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禁止的信息外,各部门依法履职中产生的信用信息、红黑名单、分级分类监管信息、重点行业人员信息等信用信息,应即时、准确、全量归集报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上邢台专班要加强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6月底前实现61个信源单位信用信息自动化交换归集共享,实现数据实时更新。要拓宽信用信息归集渠道,加强与信用企业、行业协会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作。

  突出重点领域失信治理。要突出政务诚信,抓好政府失信被执行人、部门和国企清债专项治理;突出行业诚信,推进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医保社保、住房保障、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失信治理,营造良好信用环境。要提高容缺受理事项比例,降低涉合同纠纷案件,培育并提高A级纳税人和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