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良好的社会信用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近年来,浙江宁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战略部署、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地区整体竞争力,宁波持续发力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宁波市委市政府更是将打造“信用宁波”、提高城市信用整体水平作为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工作。
目前,“信用宁波”建设工作成效已渐次凸显,组织机构逐步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载体平台打造进展显著,重点领域取得突破,社会信用环境不断优化,但仍存在一些方面与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不匹配、不协调,需要进一步完善。
构建起覆盖全市的信用共享网络
宁波市坚持以数据建设为核心,构建起了覆盖广泛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覆盖全市的信用信息共享网络。横向上,系统整合了市级层面的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等23 个部门的企业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其中11 个部门实现了数据实时自动更新。纵向上,全市11 个县(市)区均完成企业信用系统的建设,实现了与市级信用系统的实时对接和信息共享。同时,还与黑龙江、深圳、成都等省、市信用信息加强合作和共享,实现了与浙江省联合征信系统的对接和信息互通。
基于宁波市政府建立的覆盖所有市级机关及各县(市)区并与浙江省电子政务外网连通的电子政务外网,宁波市建立了公共数据交换平台,以满足各部门、各应用系统的数据交换,形成了以数据传输平台、信息整合平台及安全认证系统为核心的完整体系。
建立“各设等级、联合奖惩”的信用联动制度
宁波市各部门根据其监管职能及所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了联合奖惩、信用联动的机制。在各部门评定信用等级的基础上,“信用宁波”系统通过短板合成理论,取部门评价中的最低信用等级形成该企业的综合信用等级,由各部门分别采取相应的信用奖励或限制措施,建立政府部门联合奖惩的良性机制,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制的良好氛围。
在加强对企业信用监管的同时,积极探寻将企业信用与公司高管等个人信用进行关联,把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人群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内,建立了一个有42 万重点人群的信用信息库。目前,通过对全市法院执行案件和刑事案件信息中的当事人与在册企业的董事、监事等高管的有关信息进行比对,严格禁止相关当事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时,通过与公安部门的身份信息比对,有效地防止了登记人以虚假身份进行履职所造成的风险。
形成“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部门联合和信息分析机制
深入挖掘信用数据资源,开展数据分析。宁波充分应用智能数据分析系统积累的数据资源,开创了全国企业信用系统运用经济主体数据分析不同行业发展状况之先河。目前,该系统的应用已延伸到200 多个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
强化社会服务功能,提供个性化查询。社会公众可通过信用宁波网,查询相关企业的基本信息、年检情况和企业获得的荣誉,便于社会公众了解企业基本信息,以此初步验证企业的真实性和经济实力。同时,企业可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网站,可查询本企业的所有信用信息,并可授权他人查询。多层次、多样式的信息服务既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了实用的信用信息,又有效地保护了企业部分不易公开的信用信息,同时还满足了各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需要,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效率。如今信用宁波网总查询量达到1797 万余次,其中2012 年共查询509 万余次,查询量进一步提高。
诚信价值逐步显现 公众信用意识显著提高
宁波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线运行以来,为社会公众、政府部门提供更为全面、优质、高效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截至2016年12月底,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累计入库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2536万余条。“信用宁波”网站累计发布工作动态2389条,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信用工作动态48期,发布文章281篇。社会公众通过“信用宁波”网站查询信用信息累计约100万次,通过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窗口共查询并打印公共信用记录报告累计109份。平台共向50家部门开设共享账号105个,共享事项214项。黑名单公示涉及13个领域56000余条记录,其中涉及自然人55967人次,企业273家。
2016年,在信用建档的基础上,宁波市信用办着力推进在行政管理、金融信贷、信用信息开放等方面应用信用信息,并取得了较大的突破。另外,通过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增强了农户信用意识。
同时,通过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组织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推广诚信建设经验,曝光失信案例,协调推进食品安全、旅游消费等重点行业领域诚信问题专项治理,增强了社会民众的信用意识,对民众主动关心自己的信用记录、形成健康的信用消费习惯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和引导作用,也为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