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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应用研究

发布时间: 2021-05-17| 中财国信| 信用动态| 访问次数:1079

  前  言  

  近年,中国对环境保护领域信用建设工作越来越重视,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明确要求: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信用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发挥同行业和社会监督作用。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客观公正地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有利于加强企业对于自身环保问题的认识。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具有“风向标”的作用,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合理运用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能够明确监管重点,实现精准监管。


  此外,通过对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合理应用提高企业的环境违法成本,促进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一、中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的推进历程



  中国从2003年开始在部分省市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试点。


  2005年11月《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在全国推广试点经验,加快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五色标示并制定《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指南》[1-2]。


  2013年12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扩大了评价范围,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试行)》,在江苏、重庆、广东等城市展开试点。


  2014年11月《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2015年11月《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企业环境信用制度基本形成。


  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中国环境信用评价推进历程见表1。



  截至目前,超过七个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印发相关环境信用评价文件[3](见表2),指导辖区内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进展情况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的是,环保部门将企业环境状况与相应的环境指标相结合,对企业环境信息进行记录和评价,并确定企业环境信息等级,是协调企业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规范企业环境行为的重要手段,是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通过建立“主动参评”和“被动参评”的信用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的公开与共享机制实现信用评价等级的测定。


  2005年,国家环保总局提出《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全国所有省份内都推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2011年国务院提出《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


  2013年,四部委联合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自此正式开启了企业环境行为的信用评价制度的新时代。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经过二十年的试点摸索以及全国范围内的铺开实践,目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已经取得重要进展,全面实施绿色信贷政策,部署企业环境信用制度建设,为环境信用评价及其运用打下了很好的数据基础,推动地方持续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运行实践。


  当前,主要通过行政环境手段和环境经济手段治理,通过国家行政职能部门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监管,部分省份尝试利用社会服务分担环保部门工作。


  2.1企业环境诚信意识有所提升


  随着中国信息化水平快速提升,建设全社会范围内的信用体系已经成为助力行政监管的重要手段。通过将企业自身的切实利益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相关联加深企业对于环境诚信意识重要性的认识。


  当企业环境信用体系与社会信用体系完成完整的一体化融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不再局限于环保领域,该结果将成为衡量企业的信贷、首发上市、再融资甚至企业负责人个人征信行为的指标之一,将企业的环境信用与企业责任人直接匹配关联,进一步加强企业责任人的经营责任和环境诚信意识。


  2.2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化平台初步建成、有利于实现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共享


  目前,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化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共享。相关部门通过结合部门行业管理数据,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模型,为信用监管提供更精准的依据。


  此外,公众可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网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实现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查询。随着行政主管部门对于信用信息“应归尽归”要求的深化落实,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会形成包罗万象的“全能”数据库,企业基础信息、执法监管和处置信息、失信联合惩戒信息等与相关部门业务系统将实现按需共享。


  基于海量数据备份以及大数据传输技术,可实现数据库的实时更新,有助于行政主管部门实现精准的协同信用监管。


  2.3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在企业运营过程中的作用


  被评为环境信用失信的企业,可以根据评价结果策划接下来的经营策略,防止在资金需求的关键节点发生因失信无法完成融资的情况。


  而对于环境信用优秀的企业,在接下来的经营过程中在资金需求方面获批的可能性会增加,在参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优活动时,在申请奖励资金方面也会获得相应的加分。


  此外,随着企业环境信用建设工作的不断完善以及信用系统一体化,环境信用优秀的企业可以获得越来越多的行政许可便利、获得主管监管“松绑”,把更多的精力放到生产经营上去,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


  2.4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在主管监管过程中的作用


  目前,行政主管部门对于企业环境行为的监管大部分是根据企业性质确定的。基于企业规模开展的执法检查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随机性,容易造成规模大、管理相对规范的企业执法检查频次高,疲于应付;很多环境管理能力差的企业成为“漏网之鱼”,导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效率不高。


  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为环境监管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参考依据。充分利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将环境监管重点放在环境信用失信企业上。综合运用环境信用平台数据,做到有的放矢,大幅提升监管效率,实现一次监督检查解决多项环保问题。


  此外,通过对环境信用失信企业加强现场检查、监督检查,可以有效督促其进行环境违法整改又能规范其环境管理行为,降低企业的环境风险。而对于环境信用评价优秀的企业则可以减少现场频次,或者采用大数据[4-5]、无人机等手段进行监管,尽可能减少企业运营过程中由于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监管责任对于企业造成的“扰动”。



三.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存在的问题



  3.1尽快出台统一的评价标准、实现评价结果的区域互认


  目前,各省市开展环境信用评价的评价内容、评分标准、评价方法差异很大。譬如四川省出台的办法评价[6]指标共有25项,内容既包括九项基础分,还包括九个扣分项和七个加分项,整个评价体系较为客观地体现了企业环境管理水平。而有的省份只关注环境处罚信息,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基本上是基于环保处罚情况得出的结论。


  除此之外,对于评价结果等级的划分也不统一,有的划分为四级,有的划分为五级。评价指标差异性太大,等级划分不一致,会对评价结果的跨区域互认造成较大障碍,不利于形成覆盖国家、省、市、县的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系统,妨碍后续的环保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转。


  3.2探索企业环境信用承诺制度


  承诺制是行政主管部门为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轻企业审批负担、激发企业主体活力实施的重要举措,然而中国目前还没有开展企业环境信用承诺制度的先例。


  企业环境信用承诺制度的实施可以从已经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入手,寻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有效衔接途径和方法。此外,探索形成环境信用承诺制的奖惩机制,实现对诚信企业激励和失信企业惩戒的有效监管,也是确保企业环境信用承诺制度有效实施的至关重要环节。


  3.3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奖惩机制、制定并落实企业奖惩制度


  目前,对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奖惩操作机制不完善[7],只能在某些特定领域开展奖惩,限制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应尽快研究完善企业环境信用在包括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再)融资以及承诺制等事项中的鼓励或者惩戒作用,将企业环境信用的应用形成行之有效的奖惩机制,才能更好地推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成果的应用。


  此外,融合环境信用数据与社会信用数据,将信用评价结果与企业直接利益关联性融入奖惩机制,进一步提升环境信用评价在企业的重视程度。



四、结语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环境保护领域信用建设的重要环节。通过对评价结果的共享及应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企业提升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视度,也可以为行政主管部门合理分配使用监管资源提供一定的依据。


  随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与社会诚信体系的进一步融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奖惩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应用评价将在环保领域以及环保以外的多个领域发挥更重要的辅助决策作用。



  



  来源丨环境科学与管理


  作者丨丁飞,周铭,张晶,王海红,卫小平